醉漢襲警中6槍 撿回命重判7年
2023/04/08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去年八月廿六日,台南學甲警分局宅港所發生襲警案,嫌犯吳常洲手拿兩把菜刀攻擊值班警員李峻安,李員回擊開十三槍制服吳男,吳男身中六槍,送醫救回一命,台南地方法院查出吳男酒後想到以前曾被警察取締酒駕,心情不爽而犯案,依殺人未遂罪將他重判七年徒刑。
舞雙刀攻擊警頭頸
法官認定殺人未遂
檢警調查,案發前吳常洲跟朋友喝酒,聊到曾經酒駕被抓,氣得邊喝邊罵警察,後來徒步去宅港所跟警員李峻安說想進警所吹冷氣,李員安排他坐在值班台前,聞到他身上的酒味,問他怎麼來的?怎麼回去?不久吳即先離開,五分鐘後吳男把兩把菜刀藏在褲腰間重返警局。
監視器畫面顯示,吳男先走至警所附近的姊夫家拿了兩把菜刀,邊走邊抽菸折返警所,進警所前他先熄菸、戴口罩坐回原先座位說「吹一下冷氣不錯」,再滑動椅子繞至值班台的後方,趁李員低頭辦公未注意時,取出菜刀朝李員的頭、頸方向揮砍。
幸好李員機警反應快,徒手抓住吳的雙手又踢他一腳,轉身跑出派出所,與吳保持距離,吳竟追出所外,李員邊退後邊拔槍,先鳴槍示警,吳仍持刀步步進逼,李員接續開槍,最終一槍打中他的大腿骨才制服吳。
南院審理時,吳辯解自己有喝酒,意識不清楚,只記得在警所時有跟貓咪玩而已。法官認為,吳去姊夫家拿菜刀折返,過程沒有迷路,還記得進警所前要先熄菸再戴口罩,證明他有行為辨識能力;嘉南療養院鑑定認為,吳雖有酒癮,但當下尚未達到影響判斷力、衝動控制能力的「酒精中毒」狀態。
法官認定吳男多次持刀揮砍員警的頭、頸等致命要害,有欲致人於死的犯意,依殺人未遂判處七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