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溪湖亮點計畫貨櫃屋竟是違建 限期拆除
客委會補助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 溪湖鎮公所遭疑用公帑蓋違建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客家委員會補助一○三二萬元經費給彰化縣溪湖鎮公所,辦理「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沒想到公所把錢用來搭建四座豪華貨櫃屋,有居民認為,該處為農業用地,不能蓋房子,直接向縣府檢舉違建。縣府建設處表示,經查勘後,發現貨櫃屋為違建,將行文溪湖鎮公所,並要求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將列管排拆,並依「都市計畫法」開罰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
蓋在農業用地 居民檢舉
溪湖巫厝福德寺廟前,自古就有一對石鵝雕像,附近湖泊命名為「石鵝湖」,經民眾自發整理,成為當地祕秘境。客委會也補助經費辦理「溪湖巫厝尋客蹤亮點計畫」,溪湖鎮公所沿湖邊規劃戲沙池等設施,置放四座豪華貨櫃屋,做為遊客休息區。但依溪湖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規定,石鵝湖周邊都是農業區用地,依法不可搭蓋貨櫃屋。
公所指打石樁非固定物
附近有農民指貨櫃屋範圍侵害農作發展,向客委會陳情,也向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檢舉。客委會去年六月中曾來函縣府說明,該工程案進入司法訴訟,其判決結果有影響陳情人耕作權益,工程應在訴訟定讞後執行,或避開爭議土地。但縣府並未要求停工,甚至也未針對違建部分進行裁處,近日仍照常施工,引起民眾不滿,昨日在石鵝湖旁拉起白布條抗議。
當地陳姓民眾表示,以目前的法規,在農地置放貨櫃屋必須申請,鎮公所不但沒申請,還讓承包商在該處打地樁,已明顯違法,他去年十二月間具名檢舉,至今縣府與溪湖鎮公所都未回應,難道公部門有特權嗎?又或是縣府在包庇鎮公所?
縣府要求二月十日前拆除
溪湖鎮公所民政課長楊定欽表示,發展石鵝湖是溪湖重點計畫,並在有限經費預算下設置貨櫃屋,做為遊客休憩場域,因該地不平整,才在承包商建議下設置石樁,保持貨櫃屋水平,但並非固定,對有民眾異議,公所已到場勘查,並與主管機關研議,若有缺失一定改善。縣府建設處表示,已行文溪湖鎮公所,要求在二月十日前自行拆除完畢,若逾期不拆除,將列管排拆,並依「都市計畫法」開罰六萬至三十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