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吳健保盜砂石 李全教胞弟李全富關定了
2021/12/25 05:30
17年前圍標疏浚、行賄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二○○四年擔任改制前的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與台南縣議員李全富(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胞弟),涉及曾文溪疏浚圍標盜採砂石案,行賄第六河川局官員。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先前依交付賄賂罪判吳健保三年徒刑,吳未上訴而定讞入獄;李全富則被依妨害投標罪判刑一年八月,李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近期必須發監。
本案源於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二○○四年辦理曾文溪「北勢洲橋至二溪橋」河段疏浚工程,時任台南縣議員並經營營造公司的李全富,找吳健保等人合作承包工程,二人各出資一六五○萬元承包,以圍標手法由李借牌的公司得標。
工程期間吳、李利用夜間和假日超挖土石,盜取深層卵礫石及純砂販售,並行賄第六河川局官員。二○○五年三月檢調發動搜索,吳、李皆一度被收押。
一審台南地院判吳健保無罪,李全富依違反採購法圍標罪判刑一年;二審台南高分院改認二人共同參與盜採砂石,以極低價的土方價格標得工程,再盜取極高價的砂石販售圖利,依加重竊盜等罪,判吳三年六月、李四年。
吳健保放棄上訴 已入獄
案經最高法院三度發回,台南高分院更三審依速審法減刑,依「交付賄賂罪」判吳健保三年徒刑、褫奪公權一年,李全富依妨害投標罪判刑一年八月。
吳未上訴而確定,李上訴後,昨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吳健保另因涉職棒打假球案,二○一四年八月被高等法院依恐嚇、詐欺等罪,判刑五年五月確定,但他發監前逃亡菲律賓四年多,前年一月被遣返回台,法院將他所犯貪污等八案,合併定應執行十年刑期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