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改革 司法院通過妥適量刑法草案
2021/12/15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司法時常被批評為「初一、十五不一樣」情形,司法院院會昨通過「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未來在司法院設置獨立的「刑事案件量刑準則委員會」(量準會),並由量準會訂定刑事案件量刑準則,提升量刑的妥適、透明公平性,避免有「恐龍法官」之譏;司法院廳長張國勳則指出,行政訴訟的濫訴相當嚴重,已成為「司法的國安危機」,因此院會昨也通過行政訴訟法等修正案,增訂可對濫訴案的原告等人,各處十二萬元以下罰鍰等規定。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出,「量刑改革」是司法改革2.0的核心項目,乃參考美、英等國設立量刑委員會並訂立量刑準則的模式,透過立法授權成立量準會制定量刑準則,在確保司法獨立原則下,兼顧量刑公平及個案妥適性,提升國人對司法信賴、公信力。
司法院為反應多元意見,設置二審層級的量準會,設委員九至十一人,任期四年,為保持中立性,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量準會的主要任務是訂定、修正及廢止量刑準則,主任委員須由現任或曾任最高法院刑事庭實任法官者擔任,為特任官,其餘兼任委員由具法律專業的法官、檢察長、律師、或學識經驗俱佳的專家學者擔任,此外,委員均由司法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具民主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