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名校男大生痴纏前女友 法院判「分手暴力」須道歉

表格

表格

2021/07/11 05:30

不接受分手 電話狂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就讀某國立師範大學的林姓男大生,痴纏已分手的同校女同學,手法步步進逼,讓女同學感覺自己會遭不測,每天都要有人陪同才敢出入學校、要下課前就不自主雙手發抖。被害人向學校申訴遭騷擾,校方要求林男書面道歉及接受心理輔導,林男抗拒不從,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是「分手暴力行為」,判他敗訴,必須道歉及接受心理輔導。

此外,被害人也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獲准,法院命令林男不能騷擾女同學,或有任何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

據了解,林男剛上大學不久,就讀大一時就和女同學交往,但沒多久,女方認為兩人不適合,前年九月提出分手,隨即封鎖林男的手機、臉書、LINE等聯絡方式,林不接受,用各種方法要挽回感情。

求不回 轉辱罵、堵人

不久後,林將手機設定成私人號碼打給女同學,女方不知情接通,發覺是林男馬上掛斷,林火大,一直狂打電話給她,女方受不了接起來時,林就說「我們沒分手」、「沒共識」等語,堅不接受分手事實。

後來林男見女同學始終不肯回頭,情緒轉為激進,陸續辱罵女方是「垃圾」、「神經病」、「既然妳不想當人,就應該被世界淘汰」等語。

林男發覺他的出手行為都無效,又升高手段,嗆聲「每節下課都要到教室來『堵』妳」。

由於過去曾發生著名的「台大宅王」殺人案及世新大學男學生砍傷學妹等案,女方愈想愈害怕,極度擔心林男對她不利,以致每天下課前或不時就會出現雙手發抖症狀,而且天天連繫好友們來教室接她,出入都不敢落單,隨身也攜帶哨子、防狼噴霧器等。

校方性平會認定騷擾

女方後來向校方申訴遭林男騷擾、威脅,也前往警局備案,校方性平會約談林,他辯稱是擔心女方安危才找她,並認為自己有權要求對方說明為何要結束感情。性平會認定林男已構成騷擾行為,要求書面道歉和不再與對方往來書面保證,及接受心理輔導、情感教育等課程。

他不服 行政訴訟敗訴

林不服,打行政訴訟敗訴;因女方取得保護令,林男也被要求不得再有任何騷擾行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