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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死檳榔西施焚屍 2男女判無期徒刑

在檳榔攤工作的林姓少女23年前遭4名兇嫌虐殺焚屍。(家屬提供)

在檳榔攤工作的林姓少女23年前遭4名兇嫌虐殺焚屍。(家屬提供)

2021/01/27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3年前17歲林姓少女遭虐死焚屍案,前年因秘密證人檢舉,終讓懸案偵破,4名涉案兇手被依共同犯殺人罪起訴,桃園地院昨天宣判,在押的42歲男子潘子鑑、43歲女子陳瑜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人聽判後情緒平靜;另名38歲陳女案發時尚未成年,現由少年法庭審理,41歲吳姓男子未到案、通緝中。

另兩嫌 一少年法庭審理一通緝中

潘男否認參與殺人過程,僅協助棄屍、焚屍,並當庭向林父道歉,希望少女入土為安;陳女則坦承殺人,她說,案發後多次想自首,但沒有勇氣,如果時間可以重來,希望死的是她,現在遭遇疾病、事業問題,都是當年的報應。

家屬悲憤︰連骨頭要入塔也找不到

林父曾在法庭痛訴,女兒和潘男等人並無深仇大恨,卻遭如此兇殘對待,連骨頭要入塔也找不到,身為父親,這20年來的痛苦,一般人無法想像,他現在這麼老了,就只有這個女兒,他們真的很可惡,請求法官重判無期徒刑。

全案發生於1998年12月間,潘男、陳女原為情侶,與吳男合資在平鎮經營檳榔攤,另名陳女(案發時15歲)與林姓少女都是員工,林姓少女遭潘男等人懷疑侵吞公款,加上15歲陳女質疑林姓少女喜歡吳男而心生妒火,4人遂將林姓少女拘禁、剃平頭,少女趁隙逃跑被抓回,再遭4人酷刑凌虐,最終被潘男以毛巾纏脖、慢慢絞死,並棄屍偏僻草叢焚屍,因現場無監視器、證件,也無家屬出面指認,檢警只能採DNA後以無名屍下葬,全案懸宕,直至前年有秘密證人檢舉才宣告破案。

事隔20多年,潘男等人各有家庭,潘男與配偶經營麵攤,陳女也有婚姻家庭,2人落網後被羈押至今。

判決書指出,潘男、陳女雖於庭上表達歉意,惟歷來供述仍有推諉給其他共犯,難認有真心悔悟且手段兇殘,但尚未達「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程度,如對2人長期監禁、輔以監所教化,當可深入反省,尚無剝奪2人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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