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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麥寮六輕台化氣爆 廠長等7人遭起訴

麥寮六輕廠區台灣化學纖維公司芳香烴三廠,今年4月7日發生重大氣爆。(記者廖淑玲翻攝)

麥寮六輕廠區台灣化學纖維公司芳香烴三廠,今年4月7日發生重大氣爆。(記者廖淑玲翻攝)

2019/08/24 05:30

〔記者廖淑玲、詹士弘、鄭旭凱/雲林報導〕麥寮六輕廠區今年四月七日發生氣爆事故,爆炸聲後,園區竄出濃密黑煙、伴有火光,引發震撼,台灣化學纖維公司芳香烴三廠郭姓廠長等七人明顯有過失,雲林檢方昨天起訴。

六輕:漏氣位置太高來不及處理就爆

對此,台塑六輕表示,員工發現管路漏氣後,因漏氣位置太高,必須搭鷹架才能施工處理,加上事發當時是週日、叫工不易,所以時間有些延後,沒想到還來不及處理就發生爆炸。

雲林麥寮六輕台灣化學纖維公司芳香烴三廠氣爆案發生後,造成地方極度恐慌,檢方調查發現,當天現場巡檢人員發現管線破裂後,曾通報至廠長,廠長卻僅要求加強巡視方式監看破裂情形,無人依其本職專業執行停止管線運作及灑水等預防措施,致管線洩漏嚴重到起火燃燒、爆炸,燒毀管線及機器設備,造成重大公共危險事故。

檢方履勘二次 認定7人明顯過失

檢方認為包括,郭姓廠長、製程課長、檢核值班主管、保養人員、值班盤控人員、領班人員、現場巡檢人員等人,長期疏於檢查、保養及維修管線,致管線逐漸減薄無法承受管內壓力而破裂洩漏並造成爆炸,經檢察官親至現場履勘二次,陸續傳喚郭姓廠長等人及相關證人,分析火災調查報告後,認定上述七人明顯過失而起訴。

雲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該氣爆案雖未造成人員死傷,但震波威力大且影響範圍廣闊,造成公共危險程度極大,被告郭姓廠長等七人雖非故意,但明顯有過失,全數起訴以為儆戒。

六輕也指出,發生漏氣後,已在規定時間內通報環保署,並無違反規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相關司法單位能了解實際情況,其實員工都很用心監控,都不想要有負面的結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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