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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秒撞3歲娃 「猝不及防」駕駛無罪

李姓男童被輾過後送醫急救保住一命。(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李姓男童被輾過後送醫急救保住一命。(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2019/05/28 06:00

娃保住一命 父怒告駕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3歲李姓男童突然衝進馬路,男童父親在後呼喊仍無法阻止,目睹兒子遭堆高機撞上幾乎嚇壞,所幸男童沒被直接輾過,送醫急救保住一命;男童父親對宋姓駕駛提告業務過失傷害,桃園地院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男童衝進車道至發生意外僅1秒,宋男根本猝不及防,難認有過失,判宋男無罪。

2016年4月26日下午,宋男駕駛堆高機沿中壢區中北路二段往龍岡路行駛,途中男童突然衝進馬路,男童父親發現後追趕、出聲大叫,提醒宋男停下,仍無法阻止意外發生。

僅1秒能反應 判沒有過失

男童父親認為宋男未依規定申請上路、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宋男提出告訴;宋男則稱,男童突然從路旁衝出,他聽到男童父親喊叫回頭查看,下一秒意外就發生了,根本來不及反應。

法官勘驗監視影像,發現路邊停有不少輛機車,男童沿路邊奔跑時,車主很難察覺,即使男童父親在後面追趕、喊叫,但男童闖入車道至發生意外僅1秒,駕駛並沒有充分時間反應。

法官將全案送「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也認為肇事主因為男童奔跑進入車道。

李姓男童衝進馬路後,在堆高機右前側被輾過。(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李姓男童衝進馬路後,在堆高機右前側被輾過。(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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