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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延GPS跟監吳欣盈 無罪逆轉改判拘役20天

一二審判決理由比較

一二審判決理由比較

2019/04/03 06:00

〔記者楊國文、廖千瑩/台北報導〕華南金控副董林知延被妻子、新光吳家長女吳欣盈指控,在她的座車安裝衛星定位器(GPS)跟蹤,一審以GPS錄到的行程屬「公開活動」,判林知延無罪,二審高等法院逆轉,認為GPS具記錄車輛行跡等功能,已侵犯「他人非公開活動」犯行,昨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改判林知延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林知延和吳欣盈2011年結婚,林為掌握吳女行蹤,2013年8月在律師劉宗欣建議後,委託徵信社業者林珮瑜、員工李榮全跟監,暗中將GPS裝在吳女的車輛,吳女報警。

北院認為,GPS不具錄音功能,等同一般跟車追蹤,吳欣盈被GPS錄到的行程屬於「公開活動」,去年11月判林與劉宗欣、2名徵信社業者共4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林:婚姻沒了 太太沒了 我很後悔

高院審理時,林知延等4人均否認犯罪,但林最後一次庭訊中,透過律師向吳女道歉,哽咽說當初為保護太太,才找徵信業者,「如今婚姻沒了,太太沒了,我很後悔」、「若造成太太受傷害,我致歉」。

法官:侵犯「他人非公開活動」

高等法院認為,汽車駕駛人保有不受他人追蹤及侵擾私人活動領域,而享有「獨處的權利」,林知延等4人在吳欣盈座車裝GPS,具定位追蹤、回傳及記錄車輛行跡等功能,對吳女展開長期且密集竊錄座車行動軌跡,已侵犯「他人非公開活動」犯行,改判林、劉均拘役20天、林女、李男分別拘役50、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王子與公主離婚 皆未現身監聽案

林知延訴請和吳欣盈離婚案,高院今年1月改判准離婚,林知延、吳欣盈昨均未出庭聆判,林的辯護律師方伯勳則低調表示,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而吳欣盈自從不再上訴、確定離婚後,態度轉趨低調,也不在臉書抒發己見。

已離婚的新光金控公主吳欣盈與華南金控王子林知延。(資料照)

已離婚的新光金控公主吳欣盈與華南金控王子林知延。(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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