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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娘來這套 判無罪

2007/04/11 06:00

〔記者賴仁中、余雪蘭/綜合報導〕「幹X娘」這句三字經令人難忍,「給你娘」也很不雅,但效果似乎好得多,拿後者來罵人,連法官也同意不算髒話。

說幹有事、講給沒事

「幹(台語ㄍㄢˋ)X娘」與「給(台語ㄍㄚˇ)你娘」音極相似,但一字之差,法律上差之千里,日前嘉義就發生一件說「幹」有事、講「給」沒事的官司趣聞;兩名女當事人都是銀樓業者,疑因買賣白金起糾紛,其中李姓負責人脫口說了句「給你娘來這套」,對方認為是「幹X娘來這套」,氣得告官。

李婦大聲指斥是實,但她到底講的是「幹」、還是「給」,成為官司成敗關鍵,有人認為「幹你娘來這套」雖是髒話,但文法怪怪的,且不適合女性使用,如果講的是「給你娘來這套」,講話者是女性,整句意思十分順理成章,故李婦的「罵語錄」後者可能性高於前者。

法官的審斷是,當時現場另有三人,其中二人是另一方蔡婦的女兒,一人是顧客,二女站在母親這邊,指李婦罵的是髒話,和兩造都不認識的顧客,則指證李婦說的是「給」。

顧客作證 未罵髒話

法官依此認定,顧客證述應較客觀,最後以李婦未罵髒話,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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