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參審 法官憂審判淪馬拉松
肯定國民參審 盼有配套
〔記者吳政峰、溫于德/台北報導〕司改會議決議的國民法官草案出爐,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正面看待國民參審,指國民法官可分攤審判責任,就她所接觸到的法官,無人抱持負面或反對態度,不過國民參審可能導致程序時間拉長,草案設計架構應注意這點。
司進會質疑人數配置
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也肯定政府開放國民參與審判,願意傾聽民意,但提出4大方向希望司法院說明,一是草案設計6位國民法官加上3位職業法官參審,人數設計的基礎為何?法官受過法律訓練,容易形成共識,會不會成為關鍵少數?二是外界現多以「奶嘴」形容年輕法官,但草案規定23歲就可成為國民法官,有無被人民質疑的疑慮?三是草案規定國民法官可請公假,但如訴訟期過長,國民法官所任職的企業有沒有能力承受?閱卷時間是否算公假?四是為了避免洩密,國民法官有無隔離必要?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認為參審制「可提高人民信賴」,國民參審限制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排除過度複雜、高度專業等案件,堪稱穩健;但林達也提醒,搭配起訴狀一本主義,可避免國民法官預設立場,但也可能增加檢方負擔,影響偵查人力。
司改會盼試辦雙管齊下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官方應在試辦期間同時試行美國陪審制度,美國陪審制建立在「分立制衡」精神上,強調「法官不能干預陪審團決定」,僅能在陪審團做出有罪決定後,適度判刑度,因此兩套制度同時嘗試,更為恰當。
也有人憂人民沒準備好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則質疑「人民準備好了嗎?」認為陪審制的陪審員與法官隔離,不需專業知識,只要就生活經驗、歷練去認定事實;但參審制將導致職業法官用法律專業影響參審員,美其名是合作,實則找人民背書,這是「法律人的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