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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性侵女室友 捲超商17萬跑路

惡男性侵女室友又捲走超商店 款,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等罪名,重判蘇男9年徒刑。(記者黃欣柏攝)

惡男性侵女室友又捲走超商店 款,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等罪名,重判蘇男9年徒刑。(記者黃欣柏攝)

2017/05/0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2歲便利商店店員蘇承濬,承租台北市中山區分租套房,覬覦同樓層女住戶小如(化名)美貌,去年11月某日凌晨預先戴上保險套,再穿上內褲,撬開小如閨房門鎖後,痛毆小如後再性侵,事後自知難逃法網,同日上班時,拿走超商收銀機17萬多元「跑路」,8天後在旅館落網;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等罪名,重判蘇男9年徒刑。

判決指出,小如睡夢中驚醒時,一度高聲呼救,當時曾引來隔壁女鄰居敲門關切,但蘇男摀住小如的嘴,凶狠地對外喊:「我們在吵架啦,要你管喔!」假裝情侶吵架,騙過女鄰居,錯失拯救契機。

判決表示,小如當時抵抗掙扎,以指甲用力掐住蘇男下體,遭蘇男連揮十幾拳,痛毆臉部,揍得小如鼻青臉腫流血,再掐頸恫嚇:「妳不要這樣,不然我就殺了妳!」蘇男隨後用枕頭壓住小如口鼻,悶昏小如後性侵;蘇男完事後離去,小如清醒後打電話向友人求助報案。

蘇男自知難逃法網,當天下午仍若無其事至超商上班,心中早已盤算好逃亡計劃,當晚11點下班前,未依公司規定把現金放進保險箱內,反將全日營業所得17萬多元全部帶走,躲藏在新北市各地旅館,8天後才遭警方鎖定,並於永和區一家廉價旅館逮獲。

蘇男向法官自述,他曾做過木工學徒、業務員,與前妻育有2名子女,子女分別由哥哥和前妻照顧,他隻身在台北市工作,因工作不穩定,且和女友吵架分手,心情不好,且當晚有喝酒,才會藉著酒膽犯案;合議庭考量蘇男雖無前科,但犯行惡性重大,對被害女子身心造成嚴重傷害,事後也未和解,將他重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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