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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月入3萬多 北市府一週幫找到住處

社會局志工與熱心民眾找來小貨車,幫忙將施男家當暫放到光復橋下的義警辦公室。
(記者王冠仁翻攝)

社會局志工與熱心民眾找來小貨車,幫忙將施男家當暫放到光復橋下的義警辦公室。 (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6/06/22 06:00

〔記者何世昌、金仁晧/台北報導〕施男一家四口因積欠房租,被房東趕出,台北市社會局指出,將於1週內幫施家找到落腳處,並協助申請租屋補助。

北市社會局所屬萬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主任邱慶雄指出,施家是低收入戶第四類,依規領有「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費」,每名小孩每月補助4100元,2小孩每月共可領8200元。另,社會局今年初除介入關心,並無償提供尿布、奶粉。

男主人已有工作

據社工訪視追蹤,施男已找到工作。施男在五股附近從事倉儲,薪水約2萬出頭,工作迄今已2個月,目前狀況穩定;薪水再計入「低收入戶兒童補助費」,每月收入約3萬餘元。

邱慶雄說,施家目前的旅社費用由社會局買單,考量施家收入仍算穩定,社工將於1週內陪同施家找房;待租賃契約成立後,社工也會協助施家向北市都發局申請「房租補助」,每月最高可補助5000元。

對於這起風波,律師季佩芃則建議,房客若遲付租金總額及時間均達2個月以上,房東可口頭告知或寄送存證信函等方式終止契約,並採取後續法律行動討回房屋。律師鄭嘉欣則認為,出租人應和房客訂定有期限的出租契約,一旦雙方有糾紛,才比較容易把房子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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