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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檢檢察長提告 2資訊師喊冤

2014/02/21 18:19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綉惠控告同署兩名資訊師楊文良、陳坤連妨害電腦使用案,今天下午首度開庭,楊檢察長並未出庭,被告律師當庭請求撤回起訴,未被檢方接受,被告強調依權限工作,何來入侵電腦之有。

檢察長林綉惠去年3月才到雲林上任,4月即發現電腦公文系統有問題,未簽核的公文顯示「此公文已被處理」,即展開內部調查,並向法務部資訊處查詢相關電腦清單,懷疑資訊師楊文良、陳坤連未經授權入侵電腦,也曾要求兩名資訊人員解釋,但事後類似問題繼續出現,去年8月正式分案,經偵查終結,正式提起公訴,兩資訊師一度向法務部長攔路陳情喊冤。

公訴檢察官表示,被告利用電腦系統漏洞,擅自登入電腦公文系統,把公家當自家「後花園」逛,損害地檢署資訊安全;他強調,資訊師未經授權,自作主張就登入公文系統,擅自變更公文系統授權設定,沒有正當理由,已損害地檢署的資訊安全。

被告律師則出具法務部公文,指資訊員在長官休假,為讓電子公文流暢,於業務需要時,得代為設定代理人,兩人只是依權限工作,何來入侵之有。

兩資訊員也說,他們是以「電腦管理員」身分,進入地檢署的公文系統伺服器主機進行系統維護,而非進入長官們的個人電腦,而請假中的長官,電腦都已關機,根本無法進入,那來入侵之說。

被告律師曾錦源當庭請求檢方撤回起訴,公訴檢察官未予回應;法官最後決定將傳喚包括法務部司長、最高檢察署與主任檢察官等7名高階檢察官出庭作證。

檢察長林綉惠則表示,撤銷告訴有一定的條件,包括追溯期、告訴乃論,該案證據調查與心證已經形成,在條件欠缺下如果撤訴,公信力會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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