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器、佛經魔音穿腦 判賠25萬元確定
2012/06/12 15:1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在高雄市大樹區經營照相沖印店的女子蔡心玲,被莊姓鄰居指她98年8月3日起,不分白天夜晚在家用力以鐵器敲、刮地板,還以最大音量播放佛經,一天數十次,遭鄰居告上法院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判決蔡女須賠莊姓鄰居共25萬元確定。
合議庭並限制蔡女製造聲響,日間不得超過全頻50分貝、低頻30分貝,晚上不得超過全頻45分貝、低頻25分貝,深夜不得超過全頻40分貝、低頻20分貝。
庭訊時,蔡女承認發出音響,但僅在白天發洩情緒,未在夜間妨害安寧,環保局也未曾裁罰,且對方從97年2月就知道她發出聲響,對方請求權已超過時效。
合議庭採信莊姓鄰居主張,認為蔡女除白天外,夜間也製造噪音,雖未違反噪音管制法,但如噪音超過一般人可以合理忍受範圍,就算未達環保局取締標準,鄰居也有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