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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詐財 立委余天前秘書被判刑

2011/12/26 16:2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找立委為民服務必須付費?立委余天位在新北市三重區服務處的前秘書林清華,被控以選民服務卻巧立名目,聲稱可透過余天在立法院開記者會等方式,三度向辛姓民眾詐財,高等法院今依詐欺罪判林清華1年4月徒刑,全案定讞,林須入獄服刑。

現年38歲的林清華,98年4月在余天新北市三重服務處內接獲辛姓民眾陳情其母親醫療糾紛,指他的母親疑因看護疏失致死,希望透過余天的服務處將此事訴諸媒體討回公道。

林清華佯稱,可透過立委余天向他人疏通,而取得看護公司與台大醫院間所簽的契約,辛姓男子依林要求支付5萬元,但林拿到錢後供己花用,並未交付契約給林。

98年8月、9月,林以余天名義,騙辛某說,可透過余天疏通,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找官員吃飯、在媒體刊登揭弊廣告等,要辛分別再支付10萬及30萬,但辛某依林指示支付後,發現余天並未召開記者會,也未看見在媒體刊登廣告,才知受騙,憤而提告;林將取得款項共410萬花用,但辯稱並無詐騙辛某的錢,他該做的事都有做。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林清華有竊盜、恐嚇等多項前科,曾因案入監服刑,卻以身為立委服務處秘書身份,利用民眾遭受困難向立委尋求協助時,三度詐取財物,且犯後未返還款項、審理時還否認犯行,因此判處林1年4月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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