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暴力病人可拒收? 醫師打算申請釋憲
2011/06/25 20:3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醫師若在醫病過程遇到病患暴力相向,可以拒收病患?根據媒體報導,恩主公醫院醫師林憶直因為常常遇到這種情況,因此打算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讓醫師有「拒收危險病患」的權利。不過醫改會與消基會對於這項見解都不能茍同,認為救人是醫師天職,可以溝通、協助轉診,但不能拒收。
恩主公醫院醫師林憶直今年3月遇到1對酒醉的情侶掛急診,酒醉男動手將林姓醫師打傷,林醫師現在不但控告該男,還打算7月初一審結束後申請釋憲。林姓醫師表示,自己行醫10年2度遇到類似事件,雖然醫療法規定不能拒收病患,但是憲法也同時保障人身安全,因此醫師應該有權拒收危險病患,這是對急診業界的保障。
不過醫改會認為,發生暴力衝突的情況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只要透過溝通就可以改善,醫師不該拒收病患;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也認為,醫師的人身安全其實可以透過其他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