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襲臀賠償和解 女卻未撤告害他判罪
外籍黃姓移工伸狼爪襲臀,賠償和解後,被害人卻未撤告,害他被橋頭地院判處免刑。(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黃姓外籍移工見女子落單,涉嫌伸出狠爪襲臀,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後,橋頭地院審理期間,兩造調解成立,他提出賠償4萬匯款單,但因院方聯絡不上她確認及是否撤告,只好判處免刑,相當罕見。
法界人士表示,女被害人收到賠償金,又撤回告訴,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但因她未到案說明,只能判處最輕的免刑,黃男雖「安全過關」,卻留前科紀錄。
檢方指出,2023年12月30日晚上8點多,被告黃男途經北高雄,見被害人甲女獨自行走,頓時萌生淫念,涉嫌伸手突襲她臀部,並勾搭肩膀,甲女不甘被侵犯,隨即向警方報案,辦案人員循線查獲黃男,製作筆錄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審理期間,黃男以賠償4萬元達成和解,甲女同意撤回告訴,此有調解筆錄為證,但她拿到錢後不知去向,院方卻連繫不上,她又未撤回告訴,無法判決公訴不受理,只能判處免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