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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台中烏日這路口科技執法 3個月開出1399件

台中烏日中山路3段、高鐵東路口,7月1日開始執行科技執法,3個月僅發生2件車禍,比去年同期大降超過8成。(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烏日中山路3段、高鐵東路口,7月1日開始執行科技執法,3個月僅發生2件車禍,比去年同期大降超過8成。(記者陳建志攝)

2024/10/14 09:38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建置交通違規科技執法,烏日區除原本高鐵站區外,也首度在一般市區道路的中山路3段和高鐵東路口設置科技執法,並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取締,3個月下來,包括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共開出1399件,警方強調科技執法是為了提升行車安全、降低肇事率,請民眾遵守規定行車。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近年建置交通違規科技執法,透過科技執法設備,如同無形警力全時段執法,希望大幅提升執法強度與效能,藉此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並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發生,避免憾事發生。

其中烏日區除了之前已經在高鐵台中站區一樓和二樓設置科技執法設備,讓送客和載客民眾遵守規定外,並首度在一般市區道路的烏日中山路3段、高鐵東路口設置科技執法,並從7月1日開始執法取締,主要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依標線、標誌、號誌指示行駛。

正式取締後至今3個月,7月取締315件;8月取締485件;9月取締599件,3個月共取締1399件,並有逐月增加趨勢,其中「闖紅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規定,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規定,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烏日分局統計並發現,今年7月1日開始科技執法後,該路口3個月僅發生2件車禍,並去年同期發生16件,大幅降低超過8成,認為科技執法有發揮預期效果;烏日分局長尤啓南表示,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目的不是要開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降低事故發生,確保市民行車更安全。

台中烏日中山路3段、高鐵東路口,7月1日開始執行科技執法,3個月共開出1399件。(記者陳建志翻攝)

台中烏日中山路3段、高鐵東路口,7月1日開始執行科技執法,3個月共開出1399件。(記者陳建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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