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被長期騷擾 揮拳鄰男致喪失嗅覺
2024/09/11 07: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侯姓男子不滿蘇姓鄰居無故長期騷擾其女友,涉嫌多次揮拳攻擊他臉部等處,導致嗅覺喪失,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29日晚上7點多,被告侯男在前鎮區凱得街前,質問鄰居蘇男為何長期無故騷擾其女友而起爭執後,涉嫌多次揮拳攻擊他頭、臉和左眼等部位,導致鼻樑、左眼等多處受傷,並喪失嗅覺。
前鎮分局接獲蘇男報案,傳喚侯到案說明,並製作筆錄後,全案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侯男被依傷害致人重傷罪提起公訴,並經1、2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他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審理。
高雄高分院更1審調查,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定蘇的確喪失嗅覺,並審酌侯未和解及否認犯重傷害罪,仍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