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童疑遭拖行罰站!幼園監視器竟全黑 教育局挨批無心改善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又發生幼兒園疑似不當管教事件,一名家長指控,4歲兒子遭教保員拖拉下階梯至戶外遊樂區罰站,園方監視器關鍵部分變成全黑。市議員周永鴻今批評教育局對幼兒園監視系統稽查怠惰,被中市審計處要求改善的回覆敷衍,顯示教育局無心改善,導致部分不肖幼兒園可以繼續用監視系統損壞或未留存畫面當理由掩蓋不當管教的真相。
教育局表示,中央並無相關法規要求幼兒園一定要裝設監視器,但教育局仍積極鼓勵各幼兒園裝設監視器並列入稽查訪視紀錄中,若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案件,不配合調查或規避檢查,教育局會依法裁罰6千到6萬或6萬到30萬元。
教育局說,有關太平區某私幼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教育局已掌握部分監視器畫面,另要求該園提供14天內的監視影像,將一併提供調查委員積極調查,如有違法或規避調查,一定嚴懲嚴辦,絕不寬貸。
周永鴻指出,昨天這名家長指控太平一所私立幼兒園因為兒子沒配合老師整隊,竟被資深班導在樓梯惡意拖行,導致孩子身上多處瘀青,老師甚至不讓小朋友上廁所導致他尿褲子,隔天家長向園方要求查看監視器,卻只看到遠鏡頭部分畫面,關鍵部分全消失變黑。
周永鴻接著指出,教育局雖然有要求園方提供監視器畫面,但目前園方僅提供部分畫面,聲稱另部分監視設備損毀,因此教育局還在持續調查。
周永鴻表示,台中市審計處112年度審核報告中就指出,中市部分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事件,卻以錄影資料已刪除等為由未提供,可見中市教育局對幼兒園監視器管理情形稽查狀況不佳,導致少數不肖幼兒園藉此躲避或延遲不當管教事件調查。
周永鴻認為,教育局對審計處的意見回覆十分敷衍,根據審計報告,教育局回覆第1點「已修正辦理教保相關人員疑似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0條第1項行為之處理流程」,但處理流程是全國同步修正,並非中市教育局自身精進作為;第2點「於相關會議宣導正向管教,以防範教保服務人員不當對待幼兒情事」也和稽查監視系統措施無關。
周永鴻批評,只要教育局無心加強幼兒園監視系統稽查情形,少數不肖業者面對調查就會繼續用監視器損毀沒有畫面及過期未留檔等理由影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