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臉書貼找房文章 3人引來「假房東」受騙48萬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3/11/06 13:0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廖姓男子去年在臉書社團鎖定張貼尋找租屋處的民眾,聯繫後以「假冒房東出租房屋」手法,向3位民眾詐得48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廖男有與被害者和解,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廖男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有詐欺記錄的廖男,出獄後不知悔改,還多次以「假冒房東出租房屋」手法,向民眾詐欺,而被士林及雲林地檢署起訴。

檢警調查,2021年12月間,廖男在臉書看到林姓及徐姓男子張貼的尋找租屋處文章後,透過LINE與對方聯繫,說有房子可以出租,帶2人看到房後,騙得9萬訂金。

之後,廖男又以:「要搬家很麻煩,我有新買一棟房子…你直接搬進去住」,並說若1次給1年份租金,連同前面已給的9萬元外,再給付26萬元,就可以享有抵掉1萬4000元的優惠,再向2人詐得26萬得手,並讓被害者入住自己向他人承租的房屋,後來因廖男根本沒再承租該房,真正屋主上門查看,全案才曝光。

不僅如此,廖男在去年間,又以同樣手法,在臉書獵尋目標,用自己向他人承租的房屋,向另一名許姓被害者,詐得整年份租金13萬餘元。

審理時,廖男坦承犯行,法官斥責他法治觀念薄弱,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在偵查時,有委由其母與林、徐2人達成調解並付清款項,審理時亦與許男和解,給付部分款項,因此判刑4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