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鍾東錦競選幹部涉賄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駁回
2023/07/21 16:09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地方檢察署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偵辦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鄉民代表、大湖鄉村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對苗栗縣長鍾東錦等4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的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今(21)日宣判,鍾東錦及鄉民代表當選人林裕欽部份駁回;全案可上訴。
苗栗地檢署於去年11月間選舉期間,偵辦時任鍾東錦與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陳申陽,涉嫌夥同選民丘志玲、林錦宏替鍾、傅2人及謝見德、林裕欽2名鄉民代表候選人、大湖村長候選人傅顯榮等5人現金買票。
檢方於去年12月14日偵結這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將陳男、丘女、林男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提起公訴,追究其3人的刑事責任。
選舉結果,除傅松琳之外,鍾東錦等其餘4人都當選;檢方經斟酌相關法規與法院判決後,於去年選委會公告當選之後的12月20日對鍾等4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另,縣長落選人徐定禎、大湖鄉民代表落選頭葉琪熏也分別提起自訴。
陳男、丘女、林男3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之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於今年6月14日宣判,3人皆被判有罪。
當選無效之訴部分,由苗栗地院自今年2月9日起開庭審理,歷經4次準備程序、1次言詞辯論,今天下午4點宣判。 謝見德、傅顯榮當選無效,鍾東錦及林裕欽的部份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