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破獲偽鈔集團查扣1.2億餘元偽鈔 6人羈押獲准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檢警調破獲偽鈔工廠,並前往高雄、台北等地查獲魔術印製廠將玩具鈔精進為假鈔,當場查扣面額約1.2億餘元千元及百元假鈔,還有為數不少的偽造外幣,涉案6人被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元月初接獲雲林縣民眾報案遭「HR484268XD」千元偽鈔詐騙案,後衍生全台流竄偽鈔案件後,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即指示檢察官施家榮與警、調、海巡等司法警察組成專案小組,先於元月7日拘獲行使偽鈔之張男,並循線於8日查得其上游黃男,分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再於13日至高雄市新興區、大寮區等處,查得黃男之上游為販售偽鈔朱男,並查扣偽鈔約1000萬元,同日循線至新北市板橋區、臺北市中正區等處,查獲朱男上游即製造偽鈔廖男、洪男、李男等人,之後檢方對朱男等4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吳文城表示,為釐清偽鈔流向,於2月1日動員檢警調進行全面搜索,兵分18路,共帶回20名涉案人員,查扣面額合計1億2088萬2000元之仿真偽鈔、偽鈔之設計圖檔、交易之對話紀錄等證物,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廖男、洪男、李男均涉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第1項偽造紙幣、刑法第195條第1項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疑重大,張男、黃男、朱男涉犯刑法第196條第1項收集、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疑重大,6人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表示,印製偽鈔的工廠原先是印製魔術玩具道具,但發現有利可圖後,朝印製假鈔發展,早期的現具鈔票,上頭印有「兒童銀行」字樣,後來變為「中央銀行」,賣給下游時,1張票1元,但放上蝦皮網購時一張賣5到6元。
檢察長張春暉表示,法律明定偽造新台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