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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握娃娃機台搖桿猛搖晃取得商品 男弄壞電腦機版判拘55天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已觸犯竊盜及毀損罪,應依較重的竊盜罪處刑,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已觸犯竊盜及毀損罪,應依較重的竊盜罪處刑,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記者吳昇儒攝)

2022/11/06 10:5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男子今年5月5日晚間7時許,行經黃女管領的夾娃娃機店內,發現走一組遙控汽車及燈飾都在洞口處。陳男竟抓著搖桿猛力搖晃機台,讓商品掉落洞口,造成3台娃娃機電腦控制板損壞。黃女調閱店內監視器後,報警處理。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行為已觸犯竊盜及毀損罪,應依較重的竊盜罪處刑,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警方循線通知被告到案說明,陳男則表示確實有拉著搖桿搖晃機台,成功將遙控汽車及燈飾搖進取物口取走。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先前有前科紀錄,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歸還遙控汽車及燈飾,其犯行已同時觸犯竊盜及毀損罪,應以較重的竊盜罪論處,故判處陳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不法所得沒收,如無法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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