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休旅車車禍波及待轉無辜騎士 警:轉彎未依規定
昨(23)日深夜0時35分許,台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轎車左轉撞上對向直行休旅車後,休旅車再波及機車待轉區停等紅燈騎士。(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昨(23)日深夜0時35分許,台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轎車左轉撞上對向直行休旅車後,休旅車再波及機車待轉區停等紅燈騎士,造成騎士重傷送醫,警方調閱監視器後,今表示轎車駕駛疑似轉彎未依規定,違反道交管理處罰條例。
警方調查,20歲何男駕駛轎車沿敦化南路2段南往北行駛,至和平東路3段時左轉,車頭與楊男行經敦化南路北往南的休旅車發生碰撞,休旅車再碰撞機車待轉區停等紅燈朱姓騎士而肇事。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確實遵守交通法規,車輛轉彎務必減速慢行,並禮讓直行車先行,切勿搶快而違規!
朱姓騎士重傷送醫。(記者鄭景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