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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店遭黑衣人討債付13萬脫身 事後反控警到場「討債幫凶」

江男指控遭人控制行動自由,北市松山警方到場處理。(記者姚岳宏翻攝)

江男指控遭人控制行動自由,北市松山警方到場處理。(記者姚岳宏翻攝)

2022/07/18 11:15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35歲江姓男子與人有債務糾紛,5月間凌晨在北市松山區酒吧喝酒時,被9名黑衣人圍住討債,警方後來到場,加上他付出13萬元,對方才放人,江男事後向媒體投訴,指現場警方無作為,他人被對方強押控制行動,警方卻幫腔要江男還錢,警方成為黑衣人討債幫凶;松山警分局澄清,當時經了解雙方是協調債務問題,員警實施盤查後,判斷無明顯刑事犯罪狀況,遂警戒至雙方離去,事後也受理報案依規定移送,未有受黑衣人包圍不得離去情事。

江男指控,5月21日他在市民大道四段一間酒吧喝酒,突然出現多名黑衣人,將他團團圍住,半拉半推將他押到樓下另間燒烤店,帶頭張男自稱受債權人委託,出示2張共6千萬元支票,要他至少先還1千萬元。

江男跟對方說,多年前他曾與合夥人合開廣告公司,5年前因經營不善解散,黑衣人出示的支票上面用印,是已解散的公司大小章,支票與他無關,但黑衣人不理會,要他聯絡親友送錢過來,才肯放人。

江男假意配合對方要求,暗中傳訊通知女友報警,中崙派出所4名員警獲報到場,他原以為警方到場就可離開,沒想到警方告訴他「如果有欠錢,就應該還錢,叫朋友送錢來不就沒事了」讓他很傻眼,江男直到友人送來10萬元,加上他身上原來的3萬元,共給對方13萬元,黑衣人才肯離去;江男痛批警方,就算只是民事糾紛,也應該要保障他的人身自由跟安全,怎麼會要他先拿錢出來。

松山分局指出,中崙派出所於5月21日凌晨3時許,接獲報案稱市民大道四段可能有人惹事,旋即派遣線上員警到場處理,經瞭解係張男等9人與江男協調民事債務問題,警方雖不涉入民事,但為確保雙方當事人安全,立即實施現場人員盤查,判斷無明顯刑事犯罪狀況,遂警戒至雙方離去,未有受黑衣人包圍不得離去情事。

由於江男認為員警到場前,遭張男強行帶至一樓燒烤店,認對方有妨害害自由情事,及員警到場後處事偏頗涉有違失,5月22日向媒體投訴,松山分局獲悉後,主動聯繫江男至所提告,並於5月23日下午通知張男到案說明,警詢後依涉妨害自由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松山警方指出,此案員警處理案件過程未依規定通報、未及時將雙方帶返所處理,逕讓雙方站立於路邊協調且時間過長,致遭投訴人誤解,值日幹部也未能確實掌控及時協助處理等情,已指派督察人員積極查究相關人員責任予以懲處,並列案例教育深切檢討,務求精進員警執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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