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施工害氣喘過敏?宜蘭縣某小學校長、總務主任遭教師控殺人未遂
2021/12/23 16:20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蔡姓小學教師,指控學校施工沒防塵、除塵,害她過敏就醫住院,告校長、總務主任殺人未遂;被告2人否認,表示有除塵和清潔。宜蘭地檢署認為,該名教師先前也有就診紀錄,氣喘發作與工程間因果關係難認定,不起訴。
蔡姓教師控,6月從台北市調到宜蘭縣的國小任職,國小校長明知她患有罕見之非典型嚴重氣喘,如遇黴菌或粉塵,會引發嚴重呼吸道過敏反應,極易導致死亡或植物人,卻與主任雇用工人在其使用的教室施工,施工過程沒做好防塵措施,完工後也未進行除塵,教室內教具、書本、櫥櫃、書架等,都出現嚴重發霉,她數次向2人反應卻未獲處理,導致她去年10月21日因過敏送醫治療,隔天再至另家醫院住院,11月6日出院。
校長、總務主任接受訊問時堅決否認,兩人都是9月開學後才得知蔡女有過敏一事,該間教室位在2樓,7月1日至8月20日施工,8月31日驗收,完工後都有除塵及打掃,廠商先幫忙復原場地,主任、辦公室人員再進行打掃,並將教具、書本、書櫃、書架等清出陳列在1樓,教室裡書籍都清空了,後續交由學生天天打掃。總務主任表示,當時有應蔡女要求再打掃一次,並用抹布擦拭櫥櫃等物品。
檢方調查,蔡女去年8月20日、9月22日、10月20日至醫院固定門診,10月21日、22日因氣喘發作就醫,11月6日出院;但同年5月21日,蔡女以同一病症住院,顯示她轉校前就有氣喘宿疾住院情形,難認定10月21日氣喘發作與國小工程有因果關係,被告2人所為與殺人未遂罪的構成要件尚屬有間,難憑蔡女片面指訴,對2人為不利認定,也無其他積極證據認定2人犯行,認定校長、總務主任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