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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楊高架3車連環撞釀1死 死者兒子及2駕駛都被起訴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46.6公里處,去年9月發生3車連環撞釀造1死,3車駕駛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資料照)

五楊高架路段南下46.6公里處,去年9月發生3車連環撞釀造1死,3車駕駛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資料照)

2021/12/13 12:4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3歲曾姓男子去年9月駕車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下46.6公里處,變換車道不慎與27歲羅姓男子發生碰撞,2人在事故後未立即放置警告標誌,後方29歲劉姓男子接連撞上羅男車子並推撞曾男車子,造成羅男車內54歲父親傷重不治,曾、羅、劉3人都被桃園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審酌曾、劉2人已與死者配偶達成和解,建請法院妥適量刑。

起訴指出,曾男於去年9月15日下午4點多,駕駛租賃小客車行經事發路段,因變換車道不慎與羅男車子發生碰撞,2人在事故後未在後方放置警告標誌,同樣假使租賃車輛行經的劉男,未注意前方狀況撞上羅男車子,再推撞到曾男車輛,造成羅男胸部挫傷、眼部鈍傷及右鎖骨骨折,車內父親則因肋骨多處骨折併氣血胸、創商性休克死亡,事故造成1死1傷,後方車流嚴重回堵。

3名駕駛都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起訴指出,曾、羅2人事故後未擺放警告標誌,劉男則有未注意前方狀況的疏失,與死者死亡間有因果關係,依法將3人起訴,審酌3人在警方抵達時自承為肇事者,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另曾、劉2人已與死者配偶達成和解,建請法院妥適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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