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山林政策 去年山域意外事故多一倍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政府開放山林政策,國人參與山林活動人數大幅增加,不過,根據審計部最新出爐的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去年消防機關執行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計437件,為近3年新高,較2019年的206件,增加超過一倍;去年發生事故人數625人,也較前年增加7成。
此外,據內政部統計,空中勤務總隊執行山難搜尋勤務情形,去年度1至10月飛行架次為127架次,較2019年全年的58架次增加69架次,增幅117%;救援(護)人數、運載人員數分別為63人及40人,較2019年全年度的18人及11人,分別增加2.5倍與2.6倍。另裝載物資等之重量亦達2142公斤,較2019年全年度的100公斤遽增2042公斤,增幅逾20倍。
審計部指出,部分事故案件肇因於登山客體力不濟、裝備不足、路線不熟等;另據消防署全球資訊網山域事故統計分析,2015至2020年度事故發生之年齡層以中高齡者居多,其中50歲到59歲就占近29.9%,其次是40至49歲的19.56%。
審計部分析,2012至2020年事故發生之人員身分以自組隊伍最多,高於登山團體、學校登山社團及獨自登山者;山域事故最主要原因則為迷路(41%),顯示部分民眾輕忽山區危險性,缺乏事前鍛鍊充足體能、提升登山技術、熟悉路線地形、攜帶適足裝備等觀念。
據消防署統計分析資料,山域意外事故發生地點,以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轄區居首(69%),其次為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27%),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轄區則分別占3%及1%,惟救援任務動員主力以消防機關出動人次排名第一(68%),民間救援人力居次(20%),林區管理處與國家公園管理處均僅3%,尚低於警察機關(4%)。
審計部表示,按各級消防機關傳統消防任務繁重,山域搜救任務除加重勤務負擔,參與山域意外事故救援須自駐在地移動至搜救點,除費時費力,且因短時間內快速移動至高海拔區域易產生高山症狀,威脅消防人員生命安全,不利救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