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醫師資格進行皮下消脂致大腿燒傷 美容工作室負責人起訴
2021/02/23 15:0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女美容工作室負責人,不具醫師資格,卻收取25000元價格,操作機器替林姓女子進行皮下消脂,歷時1.5個小時,造成林女雙側大腿受有1至2度燒傷,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醫師法及刑法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陳女。
檢警調查,陳女在新北市林口區開設美容工作室,明知自己並無醫師或相關技術人員資格,竟於去年4月9日下午5時許,收取25000元價格,操作「liposonix」聚焦超音波替林女進行皮下消脂。
檢方認為,陳女能預見其不具醫療專業,如為林女大腿施打高能量的聚焦超音波,可能導致皮膚腫脹、燙傷等傷害,竟疏未注意,對林女左大腿施打每平分公分75焦耳的能量後,經林女反應疼痛,仍改以較低的每平分公分70焦耳能量,繼續對林女右大腿消脂。
檢方調查,整個過程歷時1.5小時,導致林女雙側大腿受有1至2度燒傷,林女不滿報警處理;檢方今日依涉犯刑法過失傷害罪嫌及違反醫師法起訴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