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六甲燒雜草空污惹民怨 消防局開罰地主
15日上午11時39分許,南市六甲區菁埔里林鳳營燒雜草與廢棄物造成空污,消防局對地主開罰。(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5日上午11時39分許,台南市六甲區菁埔里林鳳營雜草發生火災,消防局共派遣9輛消防車與18名消防人員搶救。對於民眾未經申請逕行燃燒田野及廢棄物,過程中產生大量濃煙,波及周遭造成公共危害、嚴重空污及引發民怨,市府消防局依消防法對地主開出舉發單。
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近來農民進行農田整地作業,任意在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雜草火災頻傳,讓消防局各分隊疲於奔命,因田野引火屬於消防法公告易致火災的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消防局統計今年度迄今南市火災案件類別,以山林田野燃燒為最多數(占南市火災總案件的62%),顯見部分民眾仍忽視公共安全,貪圖一時之便,造成莫大的公共危害,倘波及到他人生命財產時,更觸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消防局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必要,會嚴格執法,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民眾燃燒雜草須依法申請,其申請範圍(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為限)與引火時的相關防護作為,火災行為人未依規定申請與造成田野及廢棄物燃燒,可依消防法處台幣3千元以下罰鍰,消防局並會同環保單位逕行舉發。
另為降低露天燃燒案發生,環保局會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的空氣污染情事,當場查獲污染行為人,可依其行為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注意、勿因一時輕忽造成損失。
15日上午11時39分許,南市六甲區菁埔里林鳳營燒雜草與廢棄物造成空污,消防局對地主開罰。(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