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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不滿被妻說「結婚了,還亂虧女人」訴請離婚獲准

法官判準2人離婚。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法官判準2人離婚。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2020/12/13 14:1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男子阿顯(化名)與妻子(小婷),於2017年結婚,但雙方聚少離多並且分居,漸漸產生隔閡。且阿顯不滿小婷於網路發文稱其「結婚了,還亂虧女人」、「騙網路女人說沒老婆」等,訴請離婚。

小婷則說,阿顯於婚後稱自己單身,她開庭前一天到阿顯家,還發現有用過的衛生紙與保險套。離開阿顯住處也是被逼迫,並無離婚想法。

阿顯強調,去年9月份小婷離家後即不再返家,經報案協尋,找到小婷後,小婷仍不願返家。且2人同住期間小婷每晚都出門不知去向,至午夜12點才回家,更不時在網路社群平台發表不實言論,如「結婚了,還亂虧女人」、「騙網路女人說沒老婆」、「整天五隻手機虧騙女孩不要被這個男人騙,工作不穩定,不養家賺錢給母親」、「不負責任男人」等傷害其名譽,使其痛苦不堪。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婷確實多次公開發文損害阿顯名義,就兩造婚姻破綻應有可歸責之處。且小婷所提出衛生紙、保險套等證物,可能是阿顯自行使用,無法確定異性有不正當關係。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因此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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