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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觀察家影射陳鴻文打假球 要賠30萬並登報道歉

投手陳鴻文(見圖)不滿陳建名說他疑似收前打假球,提告獲賠30萬元。(資料照)

投手陳鴻文(見圖)不滿陳建名說他疑似收前打假球,提告獲賠30萬元。(資料照)

2020/12/08 11:1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信兄弟隊先前爆發「五虎將冰風暴」事件,「博弈觀察家」陳建名事後上節目指,投手陳鴻文(現為富邦悍將球員)疑似打假球;陳鴻文為捍衛清白而提告。陳建名先前被依誹謗罪判刑3月確定;民事一審上月底再判陳建名應賠償陳鴻文30萬元,並登報道歉。可上訴。

2017年11月7日,陳建名上節目指出,傳聞有中南部組頭透過找陳鴻文與蔣智賢,送了一些錢請2人下半季開始放水,「聽說一場球就給了新台幣1000萬元」。陳鴻文事後提起刑、民事告訴。

刑事一審士林地院認為,中職歷經多次職棒簽賭打假球事件,已嚴重傷害職棒營運與國內棒球運動發展,因此,任何傳述、指摘球員涉賭而放水打假球之言論,對球員均是難以承受之重,任何人要發表相關公開言論前,不可不慎。

依陳建名說法,即便真有自稱從事組頭事業的男子「可樂」這名男子,但陳建名與「可樂」只有一面之緣,也不知「可樂」來歷,故組頭送錢說純屬道聽塗說,依法判刑;案經二審高院審理,駁回上訴確定。

民事部分,陳鴻文主張陳建名相關不實言論,足以毀損個人名譽;而三立電視又未能確切把關與查證,任由陳建名發表言論,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因而索賠200萬元並登4報頭版道歉。

陳建名辯稱,陳鴻文屬眾所矚目的明星球員、為公眾人物,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三立則否認賠償責任。

士院審酌陳鴻文為職棒球員,運動生涯本屬短暫,尤其中職歷經多次職棒簽賭打假球事件,對於球員個人操守均以高道德標準嚴肅看待;但陳建名在未查證前,恣意上節目公開指摘陳鴻文收受不法款項打假球,嚴重貶損陳鴻文的社會評價、聲譽,也對陳鴻文運動生涯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應賠償30萬元,並登4報頭版道歉,三立則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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