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高中285名學生食物中毒 業者賠償獲緩起訴
中興高中一景。(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承辦中興高中學生午餐的中市潔達有限公司,去年6月13日供應的午餐葷食,造成285名學生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症狀,其中125人嚴重到必須就醫,事後發現食物內有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不過,台中地檢署認為方姓負責人積極與學生和解,給他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國庫5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潔達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方男(58歲),負賣產品的製程管理,應注意餐食不得染有病原性生物,或會造成各種食物中毒的原因,卻因方男疏於注意,去年6月13日提供的午餐葷食,導致南投縣中興高中285名學生身體不適,其中有125症狀比較嚴重。
案發之後,南投縣與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採集學生與潔達公司廚工的糞便檢體,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南投縣政府生局還在剩餘食物的檢體,檢驗出仙人掌桿菌,不過,中檢檢察官認為方男是一時疏忽,導致中興高中學生食物中毒,犯後深表悔悟,並主動積極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於和解書中表示,不願提起刑事告訴,檢方據此認為,以緩起訴方男為適當,條件是支付國庫5萬元,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