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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還沒滿14歲就跟她嘿咻5次 男子妨害性自主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裴男起訴。(資料照)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裴男起訴。(資料照)

2020/03/29 13:3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1名裴姓工人去年4月透過網路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莉(化名),兩人互有好感,相約出來見面,更進一步決定交往。卻在交往期間,裴男不顧小女友年紀還小未滿14歲,竟與她發生多次性關係。今年1月小莉家人從手機內發現她交男朋友且發生性關係,憤而對裴男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將裴男起訴。

據悉,小莉家人發現她近期出門次數頻繁,感覺有異,查看她手機時才發現她交了一個20多歲的男朋友,2人從去年4月交往開始,陸續發生性關係;認為成年的裴男怎麼可以對未滿14歲的女兒下手,便帶著女兒到警察局提告。

裴男到案後,則承認自己確實有跟小莉發生過性關係,但因為兩人是男女朋友,在兩情相悅的情形下,才會進行性行為。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裴男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已經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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