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在3樓直擊愛車遭撞大喊沒人理 倒車貨車駕駛這樣說…
2020/01/01 15:0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接獲一起交通事故,39歲吳姓女車主表示,當時她在3樓住處看到一輛藍色小貨車正在倒車,駕駛未注意後方居然撞上她停放在南區工學五街上的愛車,她急得大喊但對方根本不理睬,加上也來不及記車號,只好氣得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週邊監視器後,發現是42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肇禍,黃男到案後表示,當天在事故地點工作倒車時,的確曾感覺到貨車晃了一下,但當下以為是車上的貨物在晃動,且當時有人走出來,也沒有跟他理論他撞到車子的事,因此自認沒有撞到才離開。
但警方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於事故地點倒車時,沒有抓好距離,擦撞到吳姓女車主車輛左後側,此時黃男雖曾短暫停車,卻聲稱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才離開現場,明顯睜眼說瞎話,實在很誇張。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黃男倒車時擦撞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此件肇事雖無人受傷,黃男仍不得離開現場,將針對該逃逸行為依規定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