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太「春節禁休」涉違勞基法 工會怒:知法犯法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分享桃園市政府公文,內容指桃園市政府接獲工會會員申訴長榮航太疑涉違反勞動基準法,要求員工108年春節禁止申請特休,且有超時加班情況。政府單位於本月17日派員至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經查疑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圖擷取自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日前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勞動檢查申請,經查發現長榮航太疑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形。工會控長榮春節禁休、超時加班,批資方「知法犯法」。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昨(23日)透過臉書分享桃園市政府公文,內容指桃園市政府接獲工會會員申訴長榮航太疑涉違反勞動基準法,要求員工108年春節禁止申請特休,且有超時加班情況。政府單位於本月17日派員至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經查疑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單位已立刻給予長榮航太陳述意見,並依法審酌辦理。
航太修護產業工會張貼「員工、本會會員心聲」,認為航空體系主管們最常向員工們「諄諄教誨」任何動作必定要依法律文件、手冊(MANUAL)來執行,令員工們質疑,「管理方面不也該要依照最低的勞動標準(勞基法)來執行嗎?」
工會表示,「從普悠瑪號出軌到空服員機上受辱,資方的檢討重點一直放在檢討『受害員工本身』而不是『事件本體』」,直言資方「知法犯法」。工會說,「或許造就這些事件的本因並不完全出現在員工身上、會不會是管理思想的偏差或制度上的瑕疵才落得如此田地?」
工會質問「這是長榮航太第幾次超時加班違法呢?」、「長榮什麼時候才讓員工自主申請特休?」並稱「員工依照維修手冊放飛航機,而管理卻依照自己的想法壓榨員工,執意使勞工超時工作,任意禁止勞工的休假,若沒有改善職場保護機制,難保未來類似事件不會影響到飛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