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教官遭射癱提千萬國賠 結果出爐
郭耿宏演練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時,遭學員誤擊導致癱瘓。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安特勤中心中校教官郭耿宏,4年前為「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演練時,不幸遭學員誤擊,導致頸椎碎裂並癱瘓,現仍臥病在床。郭事後對下達指令的時任副指揮官許昌等人提刑事過失致重傷害告訴,但檢方認定無過失,處分不起訴;至於郭及其家人另提國賠1163萬餘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國安局應賠償593萬餘元。
郭耿宏律師日前當庭主張,郭因服從許昌指示,遭其他學員誤射,否認國安局辯稱「許未下令以實彈朝人射擊」,且郭目前也已放棄刑事再議,會提民事求償原因在於,為了給就讀國小的3位小孩一個保障,但國安局不願意協商,只好訴請國賠,請求給付薪資損失、勞動力減損、郭及其家屬精神慰撫金共1163萬餘元。
律師也說,郭耿宏曾赴美接受元首維安訓練,回國後被譽為「最優秀的軍人」,因希望引進國外「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分別於2015年1月30日、3月27日給許昌看示範影片,許看了以後十分喜歡,要求該套訓練推廣給所有新進人員,並命郭於3月30日以實彈射擊做示範。
律師強調,示範當日,郭耿宏並非故意不穿護具,而是訓練中心未提供防彈背心,即便有提供,「也已過期、不具防彈效果」,且過期背心實際用途為測試火力之用,加上子彈射入位置是右耳下方,並非背心保護位置,穿了也沒用。
然而,國安局律師認為是郭耿宏自覺穿戴背心會影響訓練,才自己決定不穿,會發生事故,郭應負起百分之百責任。
曾到庭旁聽的郭耿宏父親則透露,兒子癱瘓後並未氣餒,而是透過積極復健,目前已可用嘴咬觸控筆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