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領毒「乳膠枕」賺1萬 大學生愚蠢換來8年半牢災!
代領藏13公斤毒品「乳膠枕」, 大學生愚蠢換來8年半牢獄!(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某科技大學林姓大學生,前年數次幫綽號「恐龍王」(DINO KING)的不詳男子代領手機,每次賺2000至3000元,他認為這種錢很好賺,不料,去年10月他受託領「乳膠枕」包裹時,竟被埋伏的調查局人員逮捕,包裹內是13公斤的一級毒品海洛因,林男也知道裡面是毒品,觸犯死刑或無期徒刑重罪,不過,法官憐憫他的愚蠢,以他無前科有悔意、就讀大學中,幫調查局追捕「恐龍王」未果,援用刑法59條減刑,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徒刑8年6月。
值得借鏡的是,林男雖免除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學業丟了,被羈押後,未來還得蹲漫長的苦窯,出獄之後又有「毒品」前科,人生堪稱毀了。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22歲的林姓大學生,前年認識「恐龍王」的陌生人,對方商請他代領「手機」,每次酬勞2000至3000元,家境不好的林男認為「這種錢很賺」,跑一趟就能賺2000至3000元,曾跑腿3、4次,前年10月下旬,「恐龍王」又委託林男,到台中市南區東興路的一座公寓大樓的管理室,領取3個包裹。
前年11月8月,中華郵政台中英才郵局人員,發現3件國際快捷郵件包裹異常,財政部關稅署台中關人員發現裡面是14個乳膠枕頭,枕頭內14小包海洛因毒品,重量超過13公斤,純度超過84%,法務部調查局查緝人員於上述大樓埋伏,並於10日中午逮捕出面領包裹的林男,林男被捕後相當合作,也協助調查局追緝「恐龍王」,但沒有收穫。
林男供稱,「恐龍王」曾數度委託他領手機,11月8日又委託領包裹時,他還不知道是毒品,不過,他到大樓旁的超商,等候通知領包裹,「恐龍王」問他「有沒有怪怪的人」,他覺得奇怪,懷疑是毒品,「恐龍王」也坦白告訴他是K他命毒品。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罪,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法官憐憫他的愚蠢,以他案發時是大學生,無前科,有悔意且幫調查人員緝捕「恐龍王」未果,援用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條「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判處徒刑8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