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吃到飽」女藏火鍋料竊盜起訴
2018/07/16 12:1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有不少民眾到吃到飽的店家,會貪小便宜偷偷將食物或食材藏在包包中帶走,雖然消費時有付錢,但此行為已違反店家規定,可能觸犯「刑法」的竊盜罪,桃園市49歲周姓女子就因被起訴。
周女於去年7月10日下午6點多,到中壢區某知名吃到飽的麻辣鍋店用餐,席間趁服務人員忙碌之際,偷偷將2包牛肉片、2包火鍋料、2包王子麵、1個中華豆花塞到自備塑膠袋,再藏到手提袋中帶離,有服務人員發現周女不時將食材塞進塑膠袋,觀察一陣子確認後要求周女留在現場並向警方報案,另調閱店內監視器作為證據。
周女偵訊時坦承將食材塞到塑膠袋並放入手提袋,但辯稱她只是因東西吃不完,不知道不能帶出;警方當時經請示後將周女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周女雖然有消費用餐,但店家屬於吃到飽方式,店內也張貼有「食材僅供內用」的公告,因此依竊盜罪嫌將她起訴。
依「刑法」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周女前往消費的這家火鍋店,價位落在500到600元之間,貪小便宜藏放食材行為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