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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祝朋友「生日快樂」 驚見性愛影片

廖男傳簡訊恐嚇威脅散布性愛影片,還上臉書刊登,設定只有小蘭、小蘭胞姊及其陳姓友人可觀看。示意圖。(資料照)

廖男傳簡訊恐嚇威脅散布性愛影片,還上臉書刊登,設定只有小蘭、小蘭胞姊及其陳姓友人可觀看。示意圖。(資料照)

2018/06/13 16: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4歲廖姓男子在2016年農曆七夕情人節時,偷拍與女友小蘭(化名)性愛畫面,2人去年分手後,廖男竟傳簡訊恐嚇威脅散布影片,還上臉書刊登影片,設定只有小蘭、小蘭胞姊及其陳姓友人可觀看,同年7月間,陳女上臉書欲留言祝小蘭胞姊生日快樂,驚見影片趕緊告知小蘭,由於雙方和解,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廖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有毒品、公共危險及竊盜記錄的廖男,於2016年8月9日,趁在家與小蘭嘿咻時,拿相機偷拍過程,隔年3月間,他因不滿小蘭提分手,透過手機先傳一張性愛照,威脅若不理會將散布影片,小蘭不予理會,不料,廖男竟拿著小蘭姊姊汰除的手機,發現可登入臉書,上網散布,設定只有小蘭、小蘭胞姊及其陳姓友人可觀看。

小蘭不知此事,直到同年7月間,陳女上網祝小蘭胞姊「生日快樂」,驚見小蘭性愛影片,趕緊通報;後來雙方和解,小蘭撤回妨害電腦使用、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及隱私部位告訴。

法官認為,廖男所為實屬不該,本案構成累犯,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拘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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