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檢舉」名律師行賄法官 立委助理判賠100萬
莊姓律師指控,檢舉的4人是經由于姓立委助理而被告知他有行賄的不實消息,對于等5人求償300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于男應賠償莊100萬元,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法官、國大代表的莊姓律師,6年前遭人檢舉,指稱透過擔任法官的妻子,以1000萬元幫案件當事人行賄多名法官,當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查後證實是「烏龍檢舉」,莊姓律師指控,檢舉的4人是經由于姓立委助理而被告知他有行賄的不實消息,對于等5人求償300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于男應賠償莊100萬元,全案確定。
獲得判賠莊姓律師,在法界頗負盛名,他是司法官17期結業的司法官,曾任嘉義、板橋地院的法官,後來轉任律師,還曾經擔任國大代表。
100年1月初,現已裁撤的特偵組以貪污罪嫌傳喚莊姓律師,特偵組表示,莊姓律師被檢舉收了當事人給的1000萬元,透過在高等法院擔任法官的陳姓妻子,找了2名法官一起吃飯,並當場交付賄賂,影響判決。
莊姓律師被特偵組問的一頭霧水,否認指控,當時特偵組查出,莊姓律師的妻子是林姓女檢察官(已退休),並非法官,全案很烏龍,懷疑是曾任立委助理的于男受理陳情後,釋放不實消息,以「查無實證」為由,將莊男以不起訴處分。
莊不滿認為,于男和4名檢舉人誣指他行賄法官,對他名譽造成重大損害,因此對5人共求償3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于男應全額賠償300萬元;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5名被告互推責任,都說自己沒錯不必賠償,高院認定,5人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酌減為5人連帶賠償200萬元;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院更一審,更一審今改判于男應賠償莊10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