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抓擄前女友性侵惡男 摩鐵櫃台竟電問:你有綁架嗎?
2017/08/30 00:1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嚴姓男子夥同共犯用短刀、球棒擄走前女友小琪(化名),連續4天帶到中南部汽車旅館性侵,警方好不容易於嚴男在台南投宿鎖定他的行蹤,但當警方向旅館表明身分,準備攻堅時,旅館櫃檯竟打電話到嚴男房間,問他是否涉有綁架事件?讓嚴男翻牆逃亡,隔了2日後投案,一審時被依家暴妨害性自主判處7年徒刑,二審時嚴男想上訴,遭台南高分院駁回。
嚴男與小琪是前男女朋友,分手後,嚴男心有不甘,向小琪施暴,小琪申請保護令,制止嚴男接近50公尺。但去年10月間,嚴男因為與小琪胞弟有紛爭,以交付和解書為由,約小琪見面,不料,嚴男趁機拿電擊棒電擊小琪,將人拉上車,在小琪央求下,嚴男才載小琪返家,小琪則趁機報警,嚴男被依違反保護令移送法辦。
沒想到,嚴男交保後立刻又聯絡共犯策畫綁架,在去年10月12日晚間,與嚴男合作的兩名共犯持刀與球棒,在飲料店前強押小琪上車,用膠帶綑綁住雙手雙腳,將小琪交給嚴男,小琪在接下來的4天,被嚴男強押到屏東、雲林、台南的汽車旅館,捆住手腳性侵,還恐嚇要殺了小琪再自殺。
嚴男到台南時曾被警方鎖定,警方向旅館櫃檯表明身分,但要進入旅館攻堅時,櫃台人員卻打電話嚴男是否有綁架案?嚴男一聽後否認,急著開門要改投宿登記資料,卻撞上警方,小琪見警察在門前大聲呼救,雖然警方解救了小琪,最後卻讓嚴男趁隙逃亡。
隔了2天後,嚴男向警方投案,一審時被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等判處7年徒刑,但嚴男不服想上訴,遭到台南高分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