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我老婆一下,刺你一刀!男刺傷老友被判刑
2017/06/28 07: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朋友妻、不可戲!新竹縣吳姓男子與鄰居兼多年好友曾男夫妻一起去日本玩,酒過三巡一群人起哄玩「親一下」遊戲,曾男竟親吻吳妻臉頰,吳男懷恨在心,從此反目成仇,憤而酒後持刀刺頸報復,新竹地院依傷害罪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吳男與曾男本為彼此熟識多年鄰居,104年兩對夫妻一起去日本北海道旅遊時,朋友起哄玩「親一下」遊戲,曾男心想有什麼問題,大家都這麼熟,抱一下有什麼關係,於是就親吳妻臉頰,沒想到此後和吳男二人反目成仇,彼此心生芥蒂。
去年11月14日晚間7點半,吳男見曾男到鄰居住處聊天,酒後想起往事,深感氣憤,竟持水果刀1把前往刺向曾男,致曾受有頸部穿刺傷,遭攻擊後,曾男隨即將插在頸部的水果刀拔出丟在地上,迅速前往房間內躲避。
吳男則說,曾男沒有跟他道歉,日本回來後有朋友說曾男比較不對,但朋友說曾男說他沒有風度,曾男做錯事又沒有道歉,他才會生氣,當天拿刀過去嚇他,是希望他會講和,這樣大家以後要喝酒也比較有伴,不然鄰居見面不打招呼也不好。
全案經新竹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但地院認定吳男無殺人犯意,且傷勢不重,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傷害罪審理。
法官審酌人原為熟識二多年鄰居、朋友,因曾男先前在日本對吳妻不禮貌舉動,使二人心存芥蒂,因而疏遠,吳男酒思及往事突生氣憤,一時無法控制情緒,萌生教訓、傷害之意,持水果刀刺中曾男頸部,致頸部穿刺傷,造成身體及心理創傷程度非輕,吳男犯後雖坦承犯行,惟迄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自承沒有唸書、只會寫自己名字,現已退休,因此雖然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但地院仍依傷害罪判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