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被逮 嘉市警員判易科罰金
COSTCO(好市多)嘉義店賣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47歲嘉義市警局保安隊警員蔡照宇,8月27日晚間在COSTCO(好市多)嘉義店賣場,將皮鞋挖洞,裝針孔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被查獲,市警局記一大過處分,嘉義地院法官認為,蔡員經診斷罹有情緒障礙合併自律神經失調等疾病,考量犯後態度尚可,惟尚未與被害人和解,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抵1日。
已婚的蔡照宇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5年前任嘉市警局刑警大隊偵查佐,當時名為蔡照順,他將擔任外勤辦案時自購的針孔攝影機,用於吳鳳南路水果行及文化路某個地點偷拍,結果偷拍相機的記憶卡被民眾撿到,民眾po網號召網友肉搜「攝狼」,警方依影片中拍到的車牌號碼,鎖定蔡員涉案;後來蔡自行投案,事後調職保安隊、記2小過;刑事部分,因無被害人提告,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嘉市警局表示,蔡員目前在保安隊任職,案發後已請專業心理諮商師輔導,並轉介到醫院治療,目前1週前往醫院就醫1次,每月另由關老師及保安隊幹部協同心理輔導。
判決書指出,蔡員身為警察人員,不知奉公守法,為滿足私欲,裝針孔偷拍女子裙底風光,侵害個人隱私,致被害人心理感受不適,亦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惟念蔡員犯後坦承犯行,且經診斷罹有情緒障礙合併自律神經失調、衝動失控障礙、睪固酮缺乏症候群及性偏好症等疾病,及無前科素行,判刑易科罰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