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撞人、員工頂罪 擔心吃牢飯自首
2016/10/11 15:1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鄧姓男子104年11月16日早上11點多,駕車行經桃園市龍潭區仁愛路、四維路口,與李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鄧男肇逃跑到附近工地躲藏,要求35歲林姓員工到車禍現場頂罪,林男依老闆指示自稱是駕車人並接受酒測,直到發現騎士傷勢嚴重、他擔不起責任,主動向警方自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鄧男涉嫌肇事逃逸則另案偵辦。
檢方指出,騎士送醫有創傷性腦出血、腰椎閉鎖骨折、頭皮撕裂傷等傷勢,鄧男肇事後沒下車查看、協助報警,反倒逃離現場還要求員工幫忙頂罪,審酌林男是因老闆的要求,一時失慮觸犯法網,犯後坦承犯行、表達悔悟,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確定後須支付國庫3萬元,並向指定單位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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