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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送的手指虎是違禁品 汽車百貨商被查獲送辦

朋友送的手指虎是違禁品,汽車百貨商陳姓男子被查獲送辦。(記者黃良傑翻攝)

朋友送的手指虎是違禁品,汽車百貨商陳姓男子被查獲送辦。(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6/09/09 16:3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朋友送的手指虎竟是違禁品,汽車百貨陳姓批發商帶在身上,被龍華派出所攔檢查獲,陳男表示不知是違禁物,也從未使用過,不過,警方今仍依法送辦,陳姓商人也只能自認倒楣,盼檢方從輕發落。

警方於8日凌晨在美術館周邊巡邏時,發現一輛轎車沿青海路高速行駛,員警見狀,唯恐速度太快釀成車禍,上前攔車盤查,卻意外在車上發現近年來罕見的手指虎,它可套在手指上當武器。

陳男供稱只因好奇、好玩,才拿在身上把玩,並不知手指虎是違禁物,但因「手指虎」是政府公告查禁的物品,不論製造、販賣、出租、出借、持有等都是違法行為,警方今依法將他移送法辦。

手指虎是政府公告的違禁品,不能攜帶、持有、販賣,否則會「很有事」。(記者黃良傑翻攝)

手指虎是政府公告的違禁品,不能攜帶、持有、販賣,否則會「很有事」。(記者黃良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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