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父親﹗竟叫未成年女兒利誘同齡少女坐檯陪酒
林嫌的傳播公司每天由馬夫載旗下少女到酒店KTV坐檯陪酒。(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與女友開傳播公司標榜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性交易從中牟利,此舉原已相當惡質,但更離譜的是,林嫌竟還以每介紹一名少女加入可領取打工佣金的誘因,透過就讀國三女兒利誘中輟、缺錢花用的同學下海,警方本週二查獲這個犯罪集團得知上情痛斥林嫌:那有這款父親。
台中市一名年僅16歲的傳播妹,今年5月間到摩鐵陪酒遭酒客性侵,市警局少年隊獲報偵辦,發現傳播妹的幕後老闆是綽號「強哥」的35歲林姓男子,與其綽號「倫姐」的40歲林姓女友共同經營「東方」、「金典」兩家經紀傳播公司。
公司對外以「未成年可」、「純坐檯」、「高所得」、「供食宿」等名目,透過WeChat等通訊軟體招攬少女上門再誘騙當「傳播妹」坐檯陪酒、吸毒及性交易,更離譜的是,為拓展傳播妹來源,林嫌竟以每成功介紹一名少女加入可領取數千元不等打工佣金誘因,利用就讀國三的16歲女兒「小雨」當起「仲介」。
未下海的「小雨」為此向同學或同齡友人吹噓,加入公司至少月入好幾萬元,起碼4位中輟、蹺家少女因缺錢禁不起誘惑下海,警方經3個多月蒐證,本週二在檢方指揮下執行搜索,逮捕強哥、倫姐、小雨及綽號「阿振」的馬夫,並在倫姐住處起出搖頭丸73.5公克、帳冊、借據、節數單等證物。
警方同時救出8名少女,發現她們均已輟學,價值觀偏差,為了買高價手機、名牌包竟認為陪客人喝酒沒什麼大不了,但她們均否認賣淫也不承認吸毒,警方驗尿後交由社會局安置。
警方指出,林嫌等人每天安排司機載旗下少女到市區各酒店、KTV或摩鐵坐檯還是參加毒轟趴,每小時收費1000至1200元,性交易則收費4至6千元,公司抽取2至3成利潤,還提供偽造身分證躲避警方臨檢,估計營業數月來獲利至少上百萬元,訊後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及毒品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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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嫌甚至還透過就讀國三女兒利誘中輟、缺錢花用的同學下海。(記者許國楨翻攝)
警方同時逮捕林嫌女友及馬夫。(記者許國楨翻攝)
警方在傳播公司發現小姐簽到報班的白板。(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