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2刑案通緝在北院未結 69件民事案都已結案
2016/05/30 19:5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表示,王又曾在北院尚有2件違反證券交易法(力霸掏空案)、銀行法(中華商銀案)的刑案通緝未結,96年起訴後通緝,通緝時效25年,北院將待收到警政署通知確認王又曾死亡後,判決公訴不受理。
王令麟不排除聲請暫解境管赴美奔喪
據了解,王又曾的4子王令麟今天下午已得知父親車禍過世的消息,心情悲痛,正與幕僚、律師團研議,不排除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赴美奔喪。
北院表示,王又曾另有一件背信案,因追訴期限較短,去年屆滿,北院去年五月已先判免訴。
北院指出,依往例,外交部若確認王又曾已死亡,會通知警政署,警政署依據通緝資料發函給法院,北院收到後,會先分「他」字案調查,查證屬實後,將改分為「緝」字案報結,判決「公訴不受理」。
民事方面,北院資料顯示,84年至104年底共有69件王又曾的相關案件,但都已審理終結,案類包括返還房屋款、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行使權利、假扣押、變更章程、變更與返還提存物、清償借款、破產宣告等,訴訟的對造包括證期會、中央存保中心與其他數十人。